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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2.5%”时代 寿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

上海证券报2013年08月03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枫林  

2.5%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在实施14年之久后被打破,保险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

昨日,保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巡视员副主任袁序成表示,经国务院批准,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正式启动,新的费率政策将从本月5日起正式实施。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预定利率将市场化定价。

此次改革意义深远

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保险业深化改革培训班闭门研讨会上已透露了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方案获国务院批准信息。因此,这场寿险行业利益“大地震”带来的影响,在业界已提前释放了。

这次改革意义深远。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将此次改革和保险公司股份改制上市相提并论,称标志着我国人身险保险业第一次初步建立起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费率形成机制。

“放开前段、管住后端”,是项俊波上任以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也是此次费率政策改革的基本思路。即前端的产品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主确定,产品定价权交给公司和市场,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不再执行2.5%的上限限制;后端的准备金评估利率由监管部门根据“一揽子资产”的收益率和长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因素综合确定,通过后端影响和调控前段合理定价。改革后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

年金等受影响最大

费率放开,年金、两全保险产品受到的影响最大,这对大的寿险公司有较大影响。对此,保监会在政策方面进行了一揽子五项调整:一是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容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支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二是适当降低长期人身险业务中风险保额相关的最低资本要求,鼓励和支持发展风险保障业务;三是在控制费用总水平、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由保险公司自主确定佣金水平;四是发挥精算专业力量在费率改革中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强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将偿付能力状况作为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备案的重要依据,并根据预定利率是否高于规定的评估利率上限,分别采取审批、备案方式进行管理。

据悉,仅仅因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最低资本要求,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约200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4000亿元。因此,对于大型上市公司,短期将减缓压力和冲击,长期利好。

保监会提供的一份内部测算显示,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在实施费率市场化改革后,因降低长期人身保险业务中风险保额最低资本要求,将释放寿险行业资本占用分别是73亿元、46亿元、13亿元、11亿元;释放的资本可支持发展新业务分别是1500亿元、926亿元、266亿元、224亿元。市场一直担心费率市场化改革将对上市保险公司带来冲击,目前看来影响有限。

或将引发退保潮 但影响有限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由于费率的改变,或将引发退保潮。保监会相关预案分析,3年期以上的退保极不合算,但3年以下(含3年)的产品退保将成为重灾区。

“退保影响有限。按照去年的数据,3年期以下(含3年)的产品保费是120亿左右,占比去年整个寿险保费的1.35%。也就是说,假设全部退保,对寿险行业全局影响也不大。况且,这只是短期行为,”袁序成表示。

据了解,保险公司已经做足了功课,在新产品创新发展上和项目投资盈利方面发力。应该看见,保险资金市场化运行机制、费率市场化改革和准入退出机制市场化改革。是一揽子系统性的工程。“如果没有稳定的投资收益,哪敢随意放开费率。另外,费率放开一定会带来竞争的加剧,也许目前看不出什么,但一两年后,有的公司就会撑不住,所以,退出机制必须健全。”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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