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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首现密集执法 市场化改革打造新支点

中国证券报2013年08月01日03:01分类:新华社报刊

反垄断首现密集执法 市场化改革打造新支点

本报记者 官平

面对市场价格运行中表现出来的怪象,多部门频频出招治理,剑指垄断。

7月初,一些洋奶粉纷纷宣布降价5%至20%,以“示好”国家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然而截至上周(7月19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部分超市了解到,仅贝因美、雅培等少数品牌的部分产品价格略有下调,降价尚未明显传导至终端零售市场。部分品种的价格松动和整个市场的欲跌未跌,再次彰显反垄断的必要性。

数周来,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依法发起了涉及多家外资企业的反垄断调查。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五年来首现密集执法,这既显示中国市场经济正走向成熟,也预示着反垄断将可能成为新一轮市场化改革的新支点。

洋品牌锐气遇挫

7月初,在国家发改委证实对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等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后,多美滋、惠氏等多家洋奶粉企业纷纷宣布降价。然而从具体幅度看,降价似乎只是一种姿态。

上海市发改委7月11日公布的新一期超市奶粉“晒价表”显示,洋奶粉相比去年底降价幅度并不大,部分奶粉甚至还在涨价,以S-26金装爱儿乐婴儿配方奶粉一段(1至6个月年龄段)优享三联装1200g/罐为例,去年12月13日“晒价”最高价和最低价分别为298元、240.4元,而此次最高价和最低价为300元和258元;多美滋金装优阶幼儿配方奶粉三段(1至3岁年龄段)400g/盒最高价和最低价有所下降,最高价由79.5元降为75.8元,最低价由68.5元降为68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8年以来,雅培、多美滋、惠氏等洋奶粉品牌以换包装、升级等名义,每年的平均价格涨幅达到10%,有的产品提价甚至达到30%。因价格上涨过快,国家发改委在2011年就曾“约谈”多家洋奶粉企业,但其后未见有进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荷兰、英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开始对罐装奶粉进行限购,“洋奶粉”变得更为紧俏。

洋奶粉的底气何来?国产奶粉由于“三鹿毒奶粉”事件而在中国消费者心中留下了阴影。“洋奶粉紧俏的原因是中国消费者对洋奶粉的信誉度高,对国产品牌不信任,价格高的原因是中国消费者都买它,所以年年涨价。”乳业专家王丁棉说。

据某外资品牌洋奶粉大型经销商介绍,洋奶粉经过多达八九个层级的代理商之后才能到商店、专卖店,从生产环节起,最后到中国消费者手中,要经过26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增加成本,按照平均250元/罐价格,中间环节预计在85元/罐左右,占销售价格的34%。

值得一提的是,洋奶粉在中国的销售价格比其他国家都贵,比如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一罐洋奶粉平均价格大约在120元/罐左右,而中国消费者则要支付高出一倍的价格。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奶业人士表示,对于这种现象,价格主管部门不是不知道,对奶粉行业的反垄断,主要是想“杀杀”洋奶粉的威风,给国产品牌助力,给消费者带来好处。

无独有偶,国家工商总局对包装业巨头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也予以立案,并表示组织20多个省市工商机关进行相关调查,这表明继洋奶粉企业被国家发改委调查之后,反垄断斗争正逐渐蔓延至奶粉产业链上游。

反垄断专家表示,诸多价格调查表面固然热闹,但其背后传递的信息更值得关注,相关部门在面对价格运行等市场现象时,应对之举更多地立足于市场本身,凭借经济手段来进行规范,并以法律手段作为保障。在这一点上,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被公安部严查一事与奶粉企业遭反垄断调查可谓如出一辙。

只反行为不反企业

降价是消费者乐见的,但对于调控者而言,目的却在于市场规范。业内人士预计,在医药、日用化妆品等多个领域,未来可能会受到相关部门更严格监管,价格调查等将成为一种常规手段,反垄断“罚单”也会越来越多,垄断代价会越来越大。

7月19日,上海市发改委证实对上海黄金饰品行业协会及老凤祥等老牌金店进行反垄断调查。而早在今年初,茅台、五粮液便吃了4.49亿元价格垄断罚单,而后国家发改委又对奶粉、药品等终端消费领域进行价格调查。反垄断调查集中出现并非偶然,它向人们传递的信息在于《反垄断法》正“磨刀试刃”,政府部门除借此规范市场外,也不排除有重塑国产品牌市场信心的考量。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金融人士称,考虑到当前通货膨胀压力大,价格调查的目的不排除有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等其他政策性考虑的可能性,尤其是在对与CPI密切关联的农产品、日用品等进行价格调查时。

诚然,随着价格调查等动作的增多,一些对反垄断执法机关“选择性执法”的质疑也开始多了起来。其中,关于反垄断“只打苍蝇,不打老虎”,从不触及石油、房地产等行业以及对国企巨头“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议论甚多。

业内人士称,《反垄断法》第七条虽然规定了对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执行专营专卖的行业经营者进行合法保护,如铁路、电信等,但并不意味着对这些行业的垄断行为视若无睹。

上海知识产权律师刘春泉告诉本报记者,反垄断法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法律,客观上更多针对一些超大型企业的价格控制行为,此举无关企业身份和规模,也无关国籍。反垄断法保护的着眼点,也不是企业而是竞争规则和秩序,规范市场对消费者是有利的。另外,利用反垄断法去制衡具有垄断地位的竞争对手,在国内外、全世界都是一样的,像AMD(美国集成电路供应商)就一直推动各国利用反垄断手段去对英特尔进行调查。

从这个角度来看,国内奶粉企业在此番价格调查中得以置身事外并不难理解。刘春泉指出,国内奶粉行业本身就困难重重,相关企业并不处于市场强势地位,因此“很多企业根本就不具备条件和资格当被告。”

事实上,从过去反垄断案件来看,涉案外资企业屈指可数,大部分案子调查主体是国内企业,包括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因此“并不存在专门针对外资的问题。”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一哲如是说。

革新理念形成合力

分析人士表示,对白酒、奶粉、药品等行业进行的价格调查,给消费者带来了期待和信心,此举也给有关部门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要更好地监管市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一方面需要机构改革,一方面需要转变政策理念,重视经济规律,将市场意识和法律保障思路纳入整体政策框架。

多位曾参与反垄断立法的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过去五年反垄断执法机关积累了不少经验,从“约谈,整改”式软处理到动真格罚款,手段更趋成熟,制度愈发完善。不过,中国当前正值转型期,反垄断执法机关还应形成“合力”。

目前国内反垄断执法机关有三个:中国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三者在反垄断工作上各有侧重,然而在颁布反垄断法之初,市场对于“三龙治水”就颇有争议。就如当前奶粉业反垄断调查,一些业内人士称,发改委负责奶粉企业反垄断调查,而工商总局负责奶粉包装企业反垄断调查,若能形成“合力”,既可以有效利用行政资源、提高效率,又能增强反垄断深度。

张一哲认为,在当前背景下,建立统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是短期难以解决的。反垄断法起草之初,在立法过程中未能实现统一的一家反垄断执法机关的设想,就是因为牵扯到各个部门的机构职能而难以协调。

即便到目前为止没有见到因职能交叉引发的案件处理矛盾,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徐士英认为,为了进一步提升执法机关的权威性,更好地参与政府经济决策过程,协调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规范政府的限制竞争行为,在经过几年的经验总结后,中国建立一个独立权威的执法机构十分必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权威人士对此称,三个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能必须合并,不仅仅涉及效率问题,还涉及独立、权威、专业等问题,希望通过机构改革能够把这个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

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表示,随着竞争政策的推进,尤其是反垄断法的实施走向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将从中受益。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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