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与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本报记者 王朱莹
2013年6月3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与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在泰国曼谷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就各自期货市场发展近况和未来发展形势进行了交流,对两家交易所今后共同建立长期、建设性合作伙伴关系达成一致。
郑商所理事长张凡在双方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仪式上说,“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自成立初期即上市白米期货,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经验。郑商所已上市的早籼稻期货,和今年拟上市的晚籼稻、粳稻期货同属稻谷类期货品种。双方在稻谷期货以及其它农产品期货等许多方面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对方的宝贵经验。”
张凡表示,郑商所希望以双方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契机,使双方在品种创新、市场开发、规则完善、技术升级、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泰国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主席Prasat Kesawapitak介绍,作为风险管理和防范价格波动的工具,农产品期货市场毫无疑问给予了农民和种植商在公平的交易规则下通过期货交易规避价格风险的机会,同时他们还可以通过期货市场获取更多的市场数据和信息。两家交易所的合作有助于两个市场间互相交换数据和产品信息等,将对未来两国之间可能开展的交易起到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