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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创新再下一城 远程代理质押登记业务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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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6月01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郭玉志 ○编辑 衡道庆

继首批12家证券公司获得远程代理质押登记业务试点资格后,该业务将在合格券商全面推开。昨日,记者获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国结算”)近期在完成相关业务及技术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向各证券公司发送了《关于开展证券公司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成为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机构需要具备的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启动全面推广证券公司远程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相关工作 。

据介绍,由于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专业性强,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通知》特别规定,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证券公司应在上一年度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取得C类(含)以上结果,并且办理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参加中国结算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通过考试。

此前,中国结算与12家证券公司签订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委托代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证券公司作为中国结算质押登记业务的代理机构,负责其托管客户证券的质押登记业务申请材料的初审,中国结算对证券公司发送的电子业务数据和书面申请资料的电子扫描件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办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业务试点半年多来,整体运作平稳,市场反映较好。此举便利了投资者就近办理业务、降低了证券质押登记成本,也有利于拓展证券公司代理登记业务范围、支持市场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该业务试点之前,质押登记双方当事人需同时前往沪、深登记公司办理,效率低、成本高。试点后,办理证券质押业务的双方当事人在获得该业务试点的券商处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大大降低了相关成本,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此外,为便于证券公司经办人员快速掌握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要点,确保业务办理质量和效率,2013年5月21日至24日期间,中国结算在北京举办的“2013年中国结算第一场账户及存管业务培训”中,专门针对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安排了相应课程,内容包括证券质押登记相关业务规则、业务办理流程、材料审核要点以及远程电子平台的使用等。培训结束后,来自全国90多家证券公司的近230名从业人员参加了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考试并取得良好成绩。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表达了成为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代理机构的意愿,并根据《通知》规定着手准备相关材料。中国结算对证券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与其签署正式的《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委托代理协议》。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市场实际需要,进一步整合和完善证券质押业务链条,坚持合规风控,与证券公司一起为市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服务。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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