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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编”金能科技构成同业竞争 新天地集团承诺适时注资南岭民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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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5月10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阮奇

南岭民爆整合金能科技终于有了重大进展,只不过同之前公司披露的由公司商洽收购有所区别的是,由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天地集团获得目标公司32.15%股份,从而成为金能科技大股东。由此,为解决随之而来爆破业同业竞争问题,新天地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收购集团所持有关股权业务和资产。

根据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新天地集团近日与长沙矿冶研究院签署协议,后者将其所持湖南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25.3225万股股份,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新天地集团。上述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比例32.15%,由此受让方新天地集团成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而长沙矿冶研究院剩余的3.85%股份及其他股东股份处置则另行商谈。

事实上,随着此番新天地集团控制金能科技,亦印证了去年南岭民爆同金能科技的整合预期。早在去年7月间,本报“产业并购+结盟央企 南岭民爆抢食千亿爆破服务蛋糕”一文,率先指出金能科技将纳入南岭民爆整合计划。而去年7月30日公司发布的公告中,亦承认“在新天地集团支持下,正与金能科技及其实际控制人正在商谈收购事宜。”只不过,当时距离收购其实只差“临门一脚”。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称尚未与金能科技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如今伴随这则公告,尽管出面收购的主体确定为新天地集团,但因为此番收购形成的同业竞争,最终的“受益”方还将是上市公司。资料显示,金能科技现注册资本35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了研究、开发工业炸药技术并提供成果转让、工程爆破服务等,显然,其现有业务中的爆破服务将同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而其另一项业务工业炸药研发也是南岭民爆延伸产业链将要拓展到的领域。

由此,新天地集团表示,此次收购是中央和省级两个国有独资企业从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考虑的合理安排,得到了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支持。至于由此构成的同业竞争,大股东做出四点承诺。主要内容为,促成金能科技委托给南岭民爆经营;在南岭民爆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要求收购金能科技股份及有关资产和业务。同时,面对金能科技其他股东持有股份的处置问题,新天地集团支持上市公司以市场法则参与处置。最后,新天地集团还表示将“无条件接受南岭民爆提出的可消除竞争的其他措施”。

资料显示,金能科技2012年末总资产1.62亿元,净资产1.14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亏损1051万元,同时拥有湖南金能爆破、三河金能爆破等子公司。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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