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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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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3年05月10日02:05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万熙

保监会网站9日消息,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均大幅提高至5000万元。这意味着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门槛大大提高,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保护被保险人利益。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批准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原《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目前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修改为5000万元。同时,删去与新规相违背的原规定的第十二条,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能否增设分支机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原《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条对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是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现提高至5000万元。同时,删去原规定第十三条,保险经纪公司能否增设分支机构不受注册资本限制。

业内专家认为,目前我国保险中介机构大多处于小、散、乱的状态,保监会通过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可防止先天不足的机构进入市场,构成潜在风险,从而加强中介机构的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合规经营能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钦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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