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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报窗口期多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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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2013年04月12日04:11分类:新华社报刊

⊙实习生 祁豆豆 ○编辑 全泽源

近期是上市公司年报及一季报披露高峰期,在此期间,上市公司高管一步不慎,就会撞上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的“枪口”。今年1月以来,已经有多家公司高管重蹈覆辙。

*ST生化今日公告,公司副总经理阎鸿先生于2013年4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每股17.25元的交易价格,减持其所持的2000股公司股票,交易金额34500元。由于*ST生化2012年年报及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3年4月2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有关规定,阎鸿先生此时减持股份,属于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有意思的是,公司决定对阎鸿进行3500元的经济处罚。相当于交易金额的10%左右。

与阎鸿这点小罚款相比,神州泰岳副总经理许芃的罚单就显得够分量。

3月22日,深交所网站披露的短线交易情况显示,神州泰岳副总经理许芃以每股18.96元的价格卖出25万股神州泰岳的股票,同日还以每股18.99元的价格买入7350股。遭媒体质疑一周后,神州泰岳于28日披露违规事项,根据深交所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至最终公告日。”按照此规定,许芃涉嫌在窗口期违规交易。尽管因“乌龙”再次构成短线交易,公司决定对许芃做出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交易金额10%的经济处罚。仅按其卖出金额474万计算,许芃应被罚47万元。

类似案件还有四川美丰。3月14日四川美丰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蔡兴福的妻子曾洪莲和公司监事廖志军分别于7日、11日以10.75元/股和10.24元/股卖出所持股票,分别套现24.73万元及33.18万元。因公司定于2013年3月11日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曾洪莲与廖志军均在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的“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而构成违规行为。违规双方不仅接受了经济处罚和警告处分,监事廖志军甚至因此引咎辞职。同样的违规案例也发生在科林环保1月31日所发布的违规公告中。

然而,细数历年来上市公司高管因窗口期违规交易的现象不难发现,违规交易的发生原因有三:一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知悉;二是高管及亲属对公司年报披露期的错误判断;三是高管对交易系统的马虎操作所致。

因此,在2012年年报还未披露完毕之时,仍处于窗口期的上市公司高管,需提高警惕,谨记高管“股票买卖”规则:股票不是你想买就能买,想卖就能卖的。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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