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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反垄断法》 茅台撤销限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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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2013年01月17日04:52分类:新华社报刊

违反《反垄断法》 茅台撤销限价罚单

业界称,价格放开后经销商或会抛售

新华08网北京1月17日电(经济参考报记者 白田田 北京报道)继前一日取消“限价令”后,贵州茅台集团16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从即日起,废止有关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对给予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予以撤销,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作为高端白酒市场风向标的茅台酒取消“限价令”,这使得白酒板块16日集体应声下跌,其中三大白酒上市公司贵州茅台、五粮液和泸州老窖跌幅分别达到2.30%、1.47%和1.95%。

贵州茅台分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杜光义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取消“限价令”是因为有经销商向国家发改委反映茅台规定价格的做法不合理,既然“不合理就不规定(价格)了,不合理就不处罚(经销商)了”。

据了解,2012年12月18日召开的经销商大会上,贵州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要求经销商必须坚挺53度飞天茅台价格不能低于每瓶1519元,团购价不能低于每瓶1400元。本月初,对于“违规”降价和跨区域销售的经销商,茅台采取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扣减20%保证金等处罚措施。

在“塑化剂”和“禁酒令”等事件冲击下,强硬的营销政策让茅台和经销商之间出现分歧:一些白酒企业的销量甚至被曝出“断崖式”下降,不得不通过“压货”和“限价”等方式来确保业绩增长;对于经销商来说,面对的问题则是库存高企,如果要降价走量,便会触及酒厂规定的价格“红线”。

华致酒行的一名经销人员说,目前还没有得到价格调整的通知,会继续执行茅台酒厂规定的价格。

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茅台酒价格的下调已经难以避免。白酒行业专家孙延元认为,茅台集团2013年的销售目标是500亿元,在当前宏观经济状况和政府限制“三公消费”的背景下,销售压力非常大。此前茅台既想“上量”又想“上价”,对经销商的压货很厉害,一旦价格放开,经销商可能会开始抛售。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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