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推动现金分红 年报大戏更添期待
核心提示:为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上海证券交易所1月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业内人士纷纷为《指引》的出炉叫好,认为监管层应在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方面持续发力,鼓励及奖励先进,督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整改,形成上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认同的良性循环。
新华08网1月8日讯 一直以来,年报行情中“高送转题材”个股都是表演主角,而以真金白银分红的公司反被市场忽略。不过这一状况或许在今年会有转变。就在年报大戏正式开唱之前,上交所1月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将30%和50%分别作为平均分红水平和高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今年的年报大戏,似乎会更加精彩。
业内人士纷纷为《指引》的出炉叫好,认为监管层应在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方面持续发力,鼓励及奖励先进,督促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整改,形成上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得到越来越多投资者认同的良性循环。
上交所多措施鼓励现金分红
为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上海证券交易所1月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介绍,《指引》综合考虑了沪市上市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实际情况,将30%和50%分别作为平均分红水平和高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在此基础上,针对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同情形,分别规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措施和鼓励性措施。上交所有关负责人称,投资者提供资金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
《指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水平的措施,如将上市公司持续现金分红水平或社会公众股东对其现金分红政策的满意度,作为选取相关指数样本股的重要考量指标,在上交所职责范围内对涉及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市场准入情形时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及相关支持等。同时还加强了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外部监督,鼓励社会第三方对公司各年度的分红能力和水平予以评价和披露,上交所也将发布现金分红年度研究和评价报告。
据人民日报报道,目前沪市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同成熟市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而且高分红的公司主要集中在以银行股为代表的少数优质蓝筹股上;部分公司分红机制有待完善,分红不够持续、稳定,给投资者的分红预期不明确。截至2011年底,沪市连续3年分配现金红利的公司仅347家,占上市满3年公司总数的40%。
对于《指引》的发布,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现金回报天经地义的说法非常正确,要尽快推动并落实到位,要鼓励及奖励先进,要抨击、制裁及打击没有分红的意欲及概念的公司,形成上市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并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认同的良性循环,这才是真正的利好,A股有希望了。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师桂浩明则认为,交易所作为监管部门出台工作指引来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特别是对一些具体做法提出规范性要求,确实十分必要。
桂浩明:深交所未来预计也会出台相关政策
深交所对深市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回馈股东一直高度重视,从制度上要求上市公司完善现金分红决策机制,强化对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的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现金回报预期。
在2011年度报告披露期间,深交所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审视,如果公司章程未对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予以明确的,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最迟应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在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分红的决策机制是否完备、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等。
在深交所2012半年报通知中,将上述要求扩展到了所有深市上市公司,同时还要求2011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上市公司,应披露相关未分配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是否已产生收益、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不匹配的原因等信息。
此次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而深交所却没有动静。对此桂浩明表示,鼓励分红是未来的一大趋势,就像退市政策一样,上交所搞风险警示板,深交所有退市整理板,各自指导一样但具体操作有不一样的地方。这种差异不能理解为两个交易所在分红制度政策方面有分歧,深交所也一定会在未来出台类似的政策。
A股市场现金分红状况正在不断改善,但其距离成熟市场仍有较大差距。多位专家建议,监管层应当在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方面持续发力,督促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条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上市公司进行整改,推动上市公司切实落实有关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的协调统一。从而助推中国股市从“投机市”走向“投资市”。
附:2012年沪市上市公司半年报现金分红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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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