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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保护投资者权益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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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3年01月08日02:24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杜雅文

大到中集B股转H股,小到个别投资者对某只基金赎回费收取存在异议,深圳证监局都认真对待,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在过去一年里,深圳证监局各部门都用实际行动保护着投资者权益。

案例一:基金赎回费收取不合理被纠正

某证券基金在2012年开放申购赎回期间,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和授权,发布了相关到期份额的赎回时间公告,但公司对到期期限规则的确定与上一期(三年前)存在不一致,人为缩短了部分持有期未满三年投资者的到期期限,而公司主要通过公司网站进行公告,未及时将这一重大调整通知到所有的投资者,同时对部分持有满三年、持有期间相对更长的投资者收取了赎回费,费用收取不合理。

在深圳证监局督促下,公司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妥善处理,一是对之前赎回该基金产生投诉的客户以及具有同样情形但未投诉客户均制定了全面的补救方案并进行了安抚;二是对下一期到期操作方案进行了优化,延长到期操作时间,减少类似的客户投诉,并通过多种方式通知客户,切实保障客户的知情权。

案例二:中集B股转H股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

在中集B股转H股的过程中,为了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深圳证监局一方面深入辖区持有中集B股数量多、情况复杂的多家证券经营机构开展集中调研,另一方面与中集B股名义持有人国泰君安证券充分交流,密切联系,及时发现、有效解答中集B股转H股过程中,证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出现的各类疑问。

   2012年11月初,该局在对辖区4家中集B股托管数量多、交易相对频繁、客户复杂度高的公司进行专项调研过程中,注意到其中两家公司对持有中集B股投资者的客户梳理工作尚未完成,而这两家公司中集B股持股客户数合计2292人。此时,距中集B股正式停牌不足20个交易日。若无法按时完成,公司将面临投资者投诉甚至诉讼的风险。为此,深圳证监局一方面督促两家公司做好各项准备,立即启动并全力推进投资者梳理和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同时将其他公司针对B股账户清理、投资者联络、宣传教育的相关经验和注意事项进行介绍。最终,两家公司均在规定的时间内,稳妥地完成了中集B股客户的梳理和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要求辖区各家公司认真自查,对存在可能误导投资者情况的,要求公司对投资者全部再次宣导并做好留痕等措施,截至中集B股现金选择权行权截止日,深圳辖区未出现其他客户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情况。

案例三:高度重视信访督促咨询公司规范经营

有投资者反映,某咨询公司存在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名,以推荐股票为实,欺骗投资者资金,并导致投资者交易股票出现亏损。深圳证监局通过突击检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该公司的营业模式和手法,并多次与公安部门沟通讨论涉嫌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问题。虽然调查未能获取证据认定该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但深圳证监局始终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一方面高度关注并认真办理涉及该公司的信访投诉,及时回应和解决投资者的合法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另一方面,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向公司传递监管压力,要求公司规范营销行为,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纠纷。公司主动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合规经营承诺书》,承诺积极联系投诉客户,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并停止新增软件销售业务。在深圳证监局的妥善解决下,针对该公司的信访投诉事项得到较为圆满的解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该公司的经营也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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