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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齐耀新能源15%股权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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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2012年12月24日02:0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张怡            

长江联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上海齐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15%股权,挂牌价格为1149.70万元。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提出诸多要求,且公司子公司的两处项目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影响到了评估结果。

上海齐耀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5日,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的开发,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减排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节能设备的销售。

上海齐耀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转让方的持股比例为15%,此次拟全部转出;上海葳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10%;上海齐耀动力技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其余股权由自然人顾根香、贺志坚、王凯、马宁、林志民和夏小莺持有。老股东并不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主要财务指标显示,2011年度,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万元,净利润亏损330.88万元;截至2012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8.78万元,净利润亏损710.05万元。

经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在2012年4月30日,标的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292.02万元,评估值为7664.07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1149.61万元。

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提出诸多要求。据公告,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连续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亿元;意向受让方的营业范围应涵盖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的范畴;须曾从事过新能源类项目或企业的投资、运营等。其中,新能源类项目包括分布式供能项目、生物质能综合利用项目、大型工业废气/废热回收发电、太阳能热发电、污水污泥处置、高效生态农业等。

此外,根据标的公司2012年11月20日出具的股东会决议中第一、第二条相关内容披露,为了支持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7亿元,各股东同比例增资。鉴于转让方调整战略规划,不再进行该项目的同比例增资并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股份,未来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履行上条所述同比例增资事宜。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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