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华社报刊 > 金融业道德危机需强势监管

金融业道德危机需强势监管

评论
分享到
中国证券报2012年12月17日04:02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陈听雨

据报道,瑞银集团(UBS)因被指控涉嫌操纵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目前正与美英等国监管机构协商和解事宜,初步罚金可能达10亿美元。这将是监管机构对金融巨头开出的最高罚单,表明Libor操纵案的事态已愈发严重。金融危机充分暴露,全球多家金融巨头为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而丧失了道德底线,道德风险遍及金融市场每个角落。建立可信、有威慑力的监管体系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金融危机爆发至今已5年,期间欧美银行巨头接二连三爆出违规事件,违规范围覆盖了银行的住房抵押贷款、养老保险及养老金投资计划、还款保障保险、利率互换产品合约以及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等各个销售角落。金融机构采取资金挪用、不实陈述、误导性信息或信息缺失等“违规”行为达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但这些行为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在欧美监管法规中,“对事实的不实陈述、信息缺失或者提供误导性信息”等行为仅被称作是“违规销售”(mis-selling)。这使一些银行家在法律面前产生“豁免”的感觉,且每一桩新的“违规销售”丑闻,都使这种“豁免”的社会效应进一步增强,对法律惩戒的恐惧进一步削弱。

法律的退却助长了“违规”的蔓延。公开资料显示,一个时期以来,高盛、摩根大通等多家金融巨头在资产抵押债券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向投资者隐瞒违约担保贷款工具可能存在的风险,甚至提高客户最低还款额导致投资者遭受巨额损失,遭到美国联邦政府和州监管机构多次处罚。但是,相比“违规”产生的巨额资本利润,几百万美元的经济处罚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违规者可以毫无恐惧地“前赴后继”。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前任首席执行官赫克托·桑特曾表示:“任何形式的弱势监管都是滋生违规操作、诈骗、欺诈、违规销售以及利率操纵等行为的肥沃土壤。”

据报道,此次瑞银受到深入调查,可能遭受巨额罚款,表明事态严重。在此次Libor操纵案中,金融机构通过操纵利率,使衍生产品的价值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变动,从而获得巨额收益,全球有超过360万亿美元的金融衍生品和公司债券,都视Li-bor作为基准利率。其延续期限之长、涉及范围之广,资金规模之庞大,都使本案涉嫌操纵者的涉案资金规模难以精确计算。今年6月,巴克莱集团因企图操纵Li-bor被英美监管部门罚款4.5亿美元,此次瑞银可能被罚款的数量超过巴克莱的2倍,足见Libor操纵案的严重程度。

对于金融机构及其从业者而言,只有在法律惩戒足以构成真正的威慑时,甚至一些银行家和交易员可能因“违规”操作难逃牢狱之灾,由贪婪引发的道德危机才有可能被有效抑制。

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为降低银行业风险,全球金融稳定理事会、巴塞尔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共同努力推动金融监管改革,提高了银行业审慎监管标准,尤其大幅提高了国际大型银行的资本要求,制定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引入了杠杆率监管要求。但是,对银行设置越来越严格的资本金要求并非防范风险的最佳方案,真正引发金融危机的是一场道德危机,金融机构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利益而丧失了道德底线,道德风险遍及金融市场每一个角落。建立可信的、有威慑力的有效监管体系,确保银行业和银行家免于因贪婪堕入道德危机,才是治本之举。

[责任编辑:周发]

分享到:

网友评论

已有0人参与查看全部评论
用户名: 快速登录
发言须知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周刊订阅,更多精彩(每周五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