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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徐浩:敦促基金公司提升治理水平机构建议完善法规更好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25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实习记者 毛建宇

 本报记者 申屠青南

华夏基金、鹏华基金、中金公司等9家机构代表24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机构投资者座谈会”上表示,目前机构投资者较难真正地参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但通过各项法规的完善和指引的出台,可以帮助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参与上市公司治理。中上协倡导独立董事、监事会最佳实践,通过不同类型上市公司的探索和研究,找出行之有效的独董和监事会执行方法尤为重要。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徐浩出席座谈会并指出,基金公司同上市公司一样,也存在公司治理的有效性问题,下一步基金部考虑采取一些必要措施,敦促基金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包括加强基金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资质考核、强化独立董事的权责机制等。证监会上市监管一部副主任周健男、上市监管二部副主任李冬萍,中上协会长陈清泰、执行副会长李小雪等参加座谈交流,座谈会由中上协秘书长安青松主持。

鹏华基金副总裁胡湘结合为格力电器推荐独立董事的经验,阐述了机构投资者从规范建设、股东决策、企业发展等方面对企业治理结构发挥的作用,建议建立独董与机构投资者的定期交流机制,成立全国性独董自律组织。华夏基金副总经理刘文动建议,由监管部门制定相关工作指引,鼓励上市公司公开独董的意见,设立独董专家库及其行为档案,评选并公布最佳和最差独董名单。中金公司资管部执行总经理温娜认为,应使机构投资者拥有对独董的投票权,建立中小投资者与独董的沟通机制,促使独董和监事会更积极地发挥作用。华安基金企业发展部和风险管理部总监何移直提议创新基金模式,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提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嘉实基金交易部总监刘大元表示,引导上市公司增强分红意识,有助于机构投资者更多地关注公司的价值本身并进行长期投资,从而更有参与优化公司治理的驱动力。

兴业基金副总经理徐天舒建议,对独立董事的任命和薪酬体系进行变革,由监管机构委派或相关社会组织选任,并使其个人利益独立于大股东以及公司利益。银华基金副总经理陆文俊建议,由中上协出面推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人员资格认证,并在遵守《公司法》的前提下,允许基金公司派驻董事或由基金公司推荐董事人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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