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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14.66亿转让杭州湾大桥发展或已“中意”潜在受让方

中国证券报2012年10月22日04:21分类:新华社报刊

□本报记者 孟斯硕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上海联交所了解到,中钢集团欲挂牌转让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23.0584%股权,转让价格14.66亿元。

杭州湾跨海大桥是沈海高速公路跨越杭州湾的便捷通道,缩短了宁波至上海间的陆路行程120公里;也是目前世界上已建成或在建中最长的跨海大桥,全长36公里,双向六车道,时速100公里/小时。

根据挂牌公告,截至2011年底,杭州湾大桥发展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约50.78亿元,评估价值达63.57亿元,对应23.0584%股权的评估价格为14.66亿元。目前转让方已将所持股权全部质押给中国银行。

据杭州湾大桥发展网站介绍,杭州湾大桥发展成立于2001年10月,由宁波市交通投资控股、中钢集团、杭州湾大桥投资开发、方太厨具等16家企业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49.35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占78%,民营资本占22%。

其中中钢集团为杭州湾大桥发展的第二大股东,持有杭州湾大桥发展23.0584%股份,转让完成后,中钢集团将不再持有杭州湾大桥发展的股权。对于本次转让,老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大桥发展的财务状况来看,公司业绩良好。其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6亿元,净利润1.44亿元;2011年营业收入达13.65亿元,净利润为1.7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钢集团对受让方提出很严格的标准: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内资企业法人;要求意向受让方或其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具有从事高速路桥投资及经营管理的经验;同时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具有与产权标的相匹配的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其2011年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2011年期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

   事实上,有媒体报道,中钢集团制定严格的受让标准,将大部分潜在企业拒之千里,是因为中钢集团已有“中意”的潜在受让方人选。

【责任编辑: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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