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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力推民资进入物流领域

http://stock.xinhua08.com/来源:国金证券2012年06月20日16:26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6月8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

事件

国家发改委6月8日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以进一步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物流领域的支持力度,为民营物流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具体包括:一是积极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二是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三是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基础设施领域。

同时,《意见》要求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民营物流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积极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提高对民营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

评论

“物流振兴”继续向纵深发展,预计二季度将召开流通大会,“物流振兴元年”将实至名归。

3月7日,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表示会在两会以后,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以切实解决流通环节成本高,流通企业负担重的问题。3月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强调进一步落实减免蔬菜等一部分农产品在流通环节的增值税,以及减轻大宗商品储备仓库所占土地的使用税,进一步减轻物流企业以及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负担。预计二季度国务院将召开流通大会,以系统性提出解决物流顽症的配套方案。届时,物流行业全面振兴的拐点就基本确立,“物流振兴元年”将实至名归。

完善准入制度,首先要完善资质审批管理和简化注册经营手续,减轻负担从源头开始。《意见》要求进一步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积极为民营物流企业设立法人、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便利,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进一步规范交通、公安、环保、质检、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法律未规定或国务院未批准必须由法人机构申请的资质,由民营物流企业总部统一申请获得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备案获得。实质上,还有很重要的一方面,还要切实减少物流企业在维护以上资质方面的成本。

要打破阻碍物流设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彻底解放我国物流行业生产力。要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积极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要有了以上基础,我国物流行业才能加快发展,以缩短和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巨大差距。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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