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煤油价格下调 对航空板块影响有限

来源:新华08网胡俊超  2011-09-06 14:26

新华08网北京9月6日电(记者胡俊超 王宇)多家航空公司宣布,自9月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这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年内第五次调整,也是国家发改委宣布推进航空煤油市场化改革后,国内航线的第二次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分析认为,9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的下调是燃油附加费下调的主要原因,但总体来看,航空煤油价格下调对航空板块影响有限。

包括国航、东航、南航、春秋航空、厦门航空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宣布,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下调10元,每位旅客收取140元;800公里(含)以下征收标准不变,仍为80元。

此次调整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年内第五次调整,也是年内首次下调。此前在2月22日,800公里(含)以下、以上航线分别上调10元和20元;4月8日,800公里(含)以下、以上航线分别再次上调10元和20元。5月26日,800公里(含)以下、以上航线分别再次上调20元和30元。8月1日,春秋航空率先将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标准上调1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保持不变,随后在8月2日,包括国航、南航、厦门航空等在内的多家航空公司陆续跟进。

此次调整也是自7月1日财政部取消我国航空煤油进口关税和国家发改委7月12日宣布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后,国内航线的第二次燃油附加费调整。调整后的燃油附加费标准再次达到历史第二高位,与今年5月26日至7月31日之间的征收标准持平,低于2008年7月1日至12月24日、2011年8月2日至9月5日的历史最高水平。

分析人士指出,9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的下调是燃油附加费下调的主要原因。

这得到了航空公司的认可。厦门航空公司在公告中称,根据民航明传电报局发明电【2011】2723号《关于调整2011年9月航空煤油销售价格的通知》及国家关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要求,决定自2011年9月6日零时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由采价期新加坡市场平均离岸价格加海上运保费、关税、增值税、港口费等因素构成。

记者多方了解到,9月到岸完税价格的采价期为7月25日至8月24日;海上运保费暂按每桶2美元确定;港口费暂按每吨50元确定。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9月份航空煤油(标准品)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为每吨7653元,较8月份价格每吨下跌115元,跌幅为1.5%。

相对于8月初航油价格上调之后航空公司随即上调国内航段的燃油附加费,本次航空公司的动作略显滞后。

记者调查发现,针对9月份航空煤油(标准品)进口到岸完税价格国家发改委并未正式对外公开发文。国家发改委今年7月宣布推进航空煤油价格市场化改革之后的8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布8月份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1817号)》,并下发至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后勤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等单位。

国家发改委此次调整航空煤油价格仅以内部文件的形式下发,一方面意味着航油价格以内部文件形式进行频繁调整将成为常态;另一方面,为航空公司下调燃油附加费动作迟缓创造了条件。

据业内人士测算,航空煤油进口到岸完税价格下调给国航、东航和南航带来的航油成本节省预计在2.1亿元、1.9亿元和2.3亿元。国内燃油附加费的下调,将会冲销航油价格下调带来的成本下降,总体来看,航空煤油价格下调对航空板块影响有限。

【责任编辑:李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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