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纳入常规监管

来源:新华08网  2011-07-08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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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08网北京7月8日电(记者赵晓辉、陶俊洁)尽管券商直投业务备受争议,中国证监会8日仍宣布将其由试点转入常规监管。这意味着,除去现有的34家试点公司外,其他证券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试点三年多来,证券公司直投子公司运转正常,业务开展稳健,在强化内控、有效监管的基础上,直投业务可以做到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具备由试点纳入常规监管的条件。

  这位负责人说,试点以来,券商直投子公司未发生大额亏损或出现重大问题,直投业务的开展一定程度上拓宽了部分企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也对增加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一直以来,各方对保荐加直投的模式颇有争议,认为证券公司既为企业上市做保荐机构又拥有企业的股份,其中存在利益输送。对此,证监会采取了人员独立、决策独立、信息隔离、业务隔离等措施,要求证券公司自担任拟上市企业的辅导机构、财务顾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者实质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直投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再对该企业进行投资。

  针对市场担心的私募股权投资中的腐败问题,该负责人说,目前,不论是以自有资金,还是管理资金开展直投,都不属于证券业务或者特许业务,民营企业、外资企业、部分国有企业普遍开展该项业务,而且外资、民营私募投资机构占据了市场主导地位,且基本不受监管。“比较而言,证券公司直投受到严格监管,直投子公司的制度安排、监管要求、风险控制更为严格,信息透明度更高。”这位负责人说。

  据介绍,由试点转为常规监管后,证券公司如果要开展直投业务将直接向当地证监局申请,而不是报由证监会批准。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34家证券公司设立了直投子公司,注册资本合计216亿元,有6家直投子公司投资管理了7只产业基金,另有中金公司的直投子公司设立了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机构投资者资金开展直投业务。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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