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 国泰君安证券 2010-09-28
尊敬的国泰君安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者:
日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31号),获准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全资子公司,即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为国内目前注册资本最大的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将于10月正式成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在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后,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将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项变更仅涉及集合管理计划管理人的法人主体形式上的变更,并不涉及与投资者相关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实质性变更,集合管理计划的投资团队也保持不变。
为更好的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特此提醒投资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所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包括君得利一号、君得惠、君得益、明星价值、君享精品基金一号、上证央企50、君富香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依照有关规定及前述各集合计划合同有关约定,安排了相应的后续处理方案。具体详情敬请投资者登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com,或致电021-38674783、95521咨询。
【责任编辑:尹杨】